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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(实用8篇)

发布于 2023-11-15 20:52:14 阅读(11)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1篇

在天上,天帝与大臣们正热火朝天地讨论着该如何重振中国文坛。

有人说:“可造一个人,多放些智慧,让他重振中国文坛。”另一个人立刻反驳道;“现在的人野心勃勃,会将他害死的,不如就让李白再生,毕竟,李白的诗书才气是大家一致认可并且受到万人推崇的。他的出现,一来可重振中国文坛,二来,就将重生当做是奖励李白前世的奉献吧!”天帝沉吟片刻,点头称是。随即命人找来了李白。

天帝捋着胡子,神色严肃的看着前来的李白,缓缓说道:“中国文坛如今已经沉睡太久了,眼下纵观四海,大抵也只有你才能唤醒它了。”李白作揖谢过并保证绝不辜负这项使命。

站在投胎桥前,李白犹豫着,到底该入住哪一户人家呢?李白在天上挑了好久还久,最终决定选择了一家知识分子的家庭,想着即使因为再生失去一部分记忆,生在这样的家庭也好有所补偿。

想象很美,现实永远是残酷的。

李白正享受着母亲肚子中的温暖,突然,耳边响起一首“ABCD”的英语歌,原来母亲想早日让孩子学好英语,赢在起跑线上,早早的开始了所谓的胎教。结果出生时,李白两眼都是黑眼圈。

当李白在两岁时,就开始背诵古诗了,就凭那股聪明劲和大多是他做的诗,一天就背出一百多首诗,母亲见他十分聪明,就开始学英语和数学,左边一个“goodmorning”右边一个“hello”就把他绕的团团转,本来是想在起跑线上赢,结果蒸沙成饭。

受到这样的折磨,李白只考上了普通中学,因为爸妈工作忙,没时间管他,又有几个坏孩子带他蹦迪,上网吧李白成绩急剧下降,更别谈得上天帝交给的任务了。

一天夜里,天帝的声音在李白的耳朵中响起:“一醉千篇诗的李白在哪?”李白这时才想起天帝的任务,对管家说:“拿酒来。”

第二天,李白已经化作一具冰冷的尸体,而李白的灵魂在天上与天帝争论着,“你干什么给我出喝酒的馊主意。”“我怎么知道你喝的是假酒呢”“在那种环境下,天才都要变成蠢才了。”天帝和李白都长叹一口气。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2篇

如果说唐诗是中国文学的顶峰,李白则是站在这个顶峰巨人。有人这样评价:中国诗歌少了一半的魅力。

他的诗充满激情、豪放,读起来让人感到美意、浪漫。李白一生好酒好剑好山水,他从小习剑,有很多诗都是以剑抒发爱国之心。比如,“愿将腰下剑,直为斩楼兰”抒发了他的爱国情怀,表达了他希望报国立功、雄心壮志的心声。也有一些诗表达了他不气馁、不灰心、坚持不懈的精神。比如,“知音不易得,抚剑增感慨。”表达了他报国无门、屡遭挫折的.感叹与无奈。有一句名诗,流传今古,它不仅让李白不气馁,我们读了也让我们不灰心、充满自信。就是“天生我材有用,”但李白一直没有实现理想。

李白一生纵情山水,多半的诗都是描写祖国大好河山。在《独坐敬亭山》的相看两不厌,只有敬亭山。这句表达了李白对敬亭山的依恋。每一首都寄托了他对国家的热爱,他还重情重义、真诚的对待朋友,他写了很多送别朋友的诗,每一首都表达了他对朋友的牵挂和抚慰。

李白总是那样狂傲,一千三百多年过去了,我们再仔细吟诵一下李白的诗的时候,他那飘逸的身影不仅没有模糊,还越来越清晰。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3篇

他是常驻于唐诗宋词里的驻客。每当微风卷袭着书页飘舞时,他曾豪兴徜徉的诗,就随着风声流淌出来。每当明月高挂在树上时,留给后人无尽的望唐梦便开始了。

他是诗仙,他是青莲剑客,更是后人眼中瑰丽大唐的魂。第一次遇见他,是在一首思乡诗句中;“举头望明月,低头思故乡”,他道出了思乡的淡淡愁绪。他把思乡映照在满地的清霜中。于是我也举头望月,似乎月亮也被这首诗染成了带金粉的霜。

后来我又遇见了他,在四方的汉字里也关不住他的“飞流直下三千尺,疑是银河落九天”。我为这诗句折腰。银河是民间故事里的常客,也难怪贺知章赞他一句谪仙人。我仿佛也从这黄底黑字中窥见他的不羁豪迈。像他这样的人,或许真的见过那飘渺的银河吧?!他一定见过瑶台仙境,琼楼玉宇。我想没有什么可以让他沉溺不前。

再后来他被贬谪,但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如落日一般就此沉寂。后人虽无法说懂李白,但他们都曾推崇过他。每当我遇到磨难之时,转头看,似乎灯火阑珊之处仍然有豪迈万丈的诗仙,摇摇晃晃的用笔浸着墨,在高楼墙头,月光之下,写下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”。

余光中说九天一色还是李白的霜。他就是这样一个诗人,“天子呼来不上船,自称臣是酒中仙”。每当月下西厢,我便会想起他曾写下的诗,“小时不识月,呼作白玉盘。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。”这就是他眼中的月。

他是盛唐的象征。同为大唐象征的杨玉环已是“一丈白绫掩风流”,而他也离开了。若问他的死,我更愿意相信他是醉酒捞月;在另一个世界,一定有瑶台银河的仙景和他的大唐盛世。

即便如此,我仍会在浊浪排空之时,想起他的风帆;当皓月当空之时,想起他望过的明月;在思乡愁绪时怀念他怀念的故乡,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。就连读到别人的“世人笑我太疯癫,我笑他人看不穿”的时候,也想到他的不羁“千金散尽还复来,天生我材必有用”。

他,谪仙人,是我路途上的一盏明灯,是我在滔滔巨浪里沉浸时的指引,更是后人眼里独一无二的诗仙。他,就是我绝无仅有的偶像。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4篇

我的新老师——“Sheff”李白

我是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,为了增强我的英语口语能力,今年暑假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英语学习班,老师是一个瘦高的加拿大黑人,他的脸可真黑呀,花白的头发,尖尖的鼻子,又细又长的胳膊.虽然五十七岁了,可像年轻人一样充满了活力.他的中文名字叫李白,我想他一定很崇拜唐朝大诗人李白,他还随身带着一个玩具宠物,那就是猴子李海.还没正式上课,我就对新老师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.

第一次去上课,我充满了好奇,说实话平时我不大喜欢上英语课,课堂上老师总是让我们反复读单词,枯燥又乏味.外国人怎么教学呢?我想象不出来.

终于上课了,,哇!全英文教学,我很不适应,所以一节课下来我听的都比较吃力,生怕老师喊我回答问题,但是,这老师却好像故意跟我过不去似的,偏偏提问到我,只见他风趣地说了一句“Nicetomeetyou.”,我紧张地回了一句“Nicetomeetyoutoo.”我第一次感觉到这样简简单单的对话也算不了什么,于是我也不那么害怕了,便兴致勃勃地听了起来.

老外上课就是与众不同,在教_Shose_这个单词的时候,他竟然找我借鞋子,把我的鞋子套在猴子的脚上,结果惹得全班大笑不止.可他好象还不尽兴,拿着猴子在班里绕了一大圈,又绕到我面前来了,从我位洞里掏出我的背包来,指着

包说:“Isthisyourbag?”“Yes!”我肯定地答到,可老师却指着包上的小猪说到:“Isthisyourpigbag”一脸的疑惑,我笑着解释,可老师却不相信,跟我纠缠了半天,最后终于把包还给了我,我还以为老师不给我了呢!哎,虚惊一场!

接着老师又严肃地按下录音机,脸上很平静,可录音机里放出的歌曲把老师吓得差点摔倒,同学们又笑了起来.他转身在黑板上画了两个脸,一个哭一个笑,然后拿起猴子,手指向"哭",突然使劲掐它的脖子,又把手指向"笑",嘴里不停地说着"Sorrysorry_,又猛掐猴子的脖子,结果逗得全班捧腹大笑.接着他又和我们做游戏.对话......

我爱我的这位可爱幽默风趣的新老师--“李白"。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5篇

古往今来,有多少诗人,数不胜数,其中属唐代人数最多。初唐四杰:王勃、杨烔、骆宾王、卢照邻,还有韩愈、杜甫、杜牧、李商隐,他们才华横溢,但立在诗坛最顶端的――那非李白莫属了!

李白,字太白,晚年号“青莲居士”,他与杜甫被人们称为“李杜”。李白性格豪放、洒脱,所以写下了许多让人赞叹的诗,从他的诗句“飞流直下三千尺,疑似银河落九天”就能看出来了。

李白年轻的时候,当朝皇帝特别喜欢他的诗,就让他在皇宫住下,还可以随意进出宫殿。李白到了皇宫,并没有因为这里是皇宫就感到拘束,而是整天喝得大醉,就算是这样,他还是吟诵出了一首首美妙绝伦的诗歌。但是皇帝就有点看不下去了,立刻把李白贬出宫。就这样,李白因为酒失去了做大官的机会,却也体现出李白的豪放。

李白在他的《将进酒》中说道: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”李白爱喝酒的习惯看来是不会改的。

他的豪言壮志也让我深深折服,同是《将进酒》: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”仅字面意思,就能感到气贯长虹,令人如痴如醉。

李白的诗,是诗歌中的光辉典范,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。难怪人们把他当作“诗仙”来看呢!他的豪放、洒脱,更是令天下人沉服!

李白,也许会成为一个永恒的话题,永恒的迷!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6篇

李白我们的老祖辈,我多想千年与你共饮一回!李白盛唐文化的丰碑。走进你我读懂了星汉灿烂的奔放;长风万里送秋雁的疏狂;对此可以酣高楼是性格的毫迈;抽刀断水水更流,举杯消愁愁更愁是个性的张扬。走进你人生的友情地久天长,桃花潭水深千尺是友谊的深度;唯见长江天际流是友情的广度。这深广的影响,造就了一个绚丽多彩的诗人人生!

李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代表,是一张古老的文化名片。他人生的豪放,诗歌的热情奔放,一代诗仙创作了无数篇快乐而又绚丽的诗词华章。

李白的《忆秦娥》就使我受益匪浅。这是他一生中唯一创作的一首词,《忆秦娥》被誉为百代词典之祖。“箫声咽,秦楼梦断秦楼月。”词中的少妇被李白刻画的栩栩如生。一名少妇独在秦楼之上,窗外月色朦胧,残月如钩,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。少妇手里拿着箫,泪眼交加是那么伤感,心情是那么低落,箫声那么带有情感,一个“咽”字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少妇对戍边亲人的思念。“西风残照,汉家陵阙。”这首花间派的词只有李白摆脱了简简单单缠缠绵绵的儿女私情,将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相结合,真乃大家风范!

我眼中的李白是盛唐文化的代表,是后世子孙的骄傲,是中华文明走向世界的符号!壮哉,我眼中的李白!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7篇

吟诗者是个干瘦老头,他身着一身宽大的唐朝古装,同样雪白的长发与胡子混合在一起。他傲立于天地之间,仙风道骨,他,就是人们精神世界的创造者,他,就是伟大的诗人——李白!

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功与名。”李白初出茅庐,撒笔挥就《侠客行》,借此诗表达自己气吞山河凌云壮志,想要在边塞建功立勋的决心。

此时是李白创作的高峰期。《将进酒》即是此时的代表之作。李白作成此诗时,正值他漫游梁、宋等地。诗表面写李白及时行乐,看透人生,只愿长醉不用醒的情感,相当消极度世。但深入李白的内心,就会发现他并无丝毫颓废之感,而是借酒消愁,由此来排解心中的苦闷,来表达对权贵和世俗的蔑视。

李白晚年的政治生涯更为艰难,但他从未放弃,仍盼着有一天会施展报负。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海”正表达了他的雄心壮志。李白加入永王李璘的幕府,但命运之路实在坎坷,加入李璘并没有实现他的抱负,反而流放在外,于公元762年骑鲸仙去。

“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!”李白以他雄伟磅礴的诗篇,展现了他瑰丽的一生,为我们留下了文学的宝藏。

关于赞美李白的作文初一 第8篇

“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”。豪放,这是我心中的李白。

赵翼曾说“李杜诗篇万口传”。李白,奇人也,但他的一生也有许多大起大落,但他豪放,乐观,以酒抒情。
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”他自信,认为生活充满欢乐。他洒脱,没有拘束的生活。

酒以命,人大信,狂人也。让杨贵妃磨墨,叫高力士脱靴,号称酒中仙。他不畏权贵,写下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“的名句。喝酒作诗,已成为了一种常态。“危楼高百尺,手可摘星辰”,这也成为了他最终的归宿。

云游四海,广交天下之人,演绎了一场场送别情。“仍怜故乡水,万里送行舟”“挥手自兹去,萧萧班马鸣”,也可谓人在天涯,心在家乡。孤寂,无助时刻与他那颗开朗的心做斗争。在这种时刻,创作了许多万古流传的诗句,“弃我去者,昨日之日不可留;乱我心者,今日之日多烦忧”,飘逸豪放,狂放不羁表现的淋漓尽致。

洒脱的,婉约的,矛盾的多个李白形象相互交织,织出一位诗仙。在我眼中,他高大无比,他在和命运无穷抗争中的自我坚守与不羁永远留在我心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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